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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在市政道路上停放要收费?直接举报!

时间:2024-10-23 13:59:00 文章作者:小编 点击:

  我市长虹大道中段市第二人民医院门口,划有两个非机动车停放点,市民可以在这里停放非机动车,但前提是必须缴纳2元的停车费。

  “没有收费凭证,也没有发票。我们立个二维码在这里,是不是也可以在这里收费?”

  负责收费的是一名60多岁的老大爷,并非医院的工作人员。他看到该地段非机动车停放量较大,“心生一计”,想通过停车收费的方式来增加自己的收入。

  老大爷称,收两元钱,不是停车费,而是自己负责帮大家看管车辆的费用。听起来似乎合理,但却并不合法。

  据了解,该地段的产权归属为市政道路。按照绵阳的法律,大爷“中饱私囊”的行为已经违法。

  该非机动车停放点是市政部门划出来的,现在这位老大爷将其变为私人盈利的工具,违反了《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23条的相关规定。

  通过执法人员现场跟大爷沟通和普法,大爷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承诺当天撤离,以后不再收费。

  执法人员后期也会加强巡查监管,如果再发现收费的情况,将依照相关的法律条款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强调,绵阳目前没有任何行政单位授权公司、个人在市政道路设置非机动车停放点以及收费。

  市民在市政道路上遇到停非机动车收费的,可以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城建服务热线进行投诉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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