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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招标师《招标采购案例分析》串讲讲义下载(19)

时间:2024-10-25 02:43:29 文章作者:小编 点击:

  (4)工程进度达到未完合同价值中包括的材料与设备费相当于工程预付款金额时,开始从当月完成的工程结算价款中等比例抵扣预付款,抵扣比例为材料与设备费占合同价值的比重,到竣工结算时全部扣清;

  (5)质量保证金为合同价格的3%,从月进度付款(不包括人工、材料和设备的价格调整)中按3%扣留;

  (6)按合同约定,人工费固定包干,材料与设备费在竣工结算时根据有关规定作一次性调整;

  该工程当年4月开始施工。根据实际工程进度,承包人完成合同价值的情况见表3.29.

  (1)假设材料与设备费占合同价值的比例是均衡的,则该工程从哪一个月开始抵扣工程款?截止月末该月累计完成的合同价值是多少?

  (3)该工程9月份办理竣工结算,除材料与设备价格调整金额外,没有发生变更、索赔等合同价格的增减调整,则工程竣工结算造价为多少?实际应拨付给承包人的工程竣工结算款是多少?

  [分析] 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款结算和支付原则是实际计算和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的依据,也是合同条款编写过程中必须考虑的问题。本案检验考生对合同专用条款的理解,考核编制和管理支付条款的能力。

  材料与设备费为480万元时对应的合同价值:480万元/0.6=800万元

  从上表计算可以看出,应从7月份开始抵扣工程款,也即当累计完成合同价值达到1100万元时,开始抵扣预付款。

  截止9月累计完成合同总价值为: 1380万元+220万元= 1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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